
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关于泰康先进材料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
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》、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》、
《泰康先进材料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》(以下简称“《基金合同》”或“基
金合同”)的有关规定,泰康先进材料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(以下简称“本基金”)
可能出现触发《基金合同》终止的情形,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基金管理
人”)特将本基金相关情况及风险提示如下:
一、本基金基本信息
基金名称 泰康先进材料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
基金简称 泰康先进材料股票发起 A 泰康先进材料股票发起 C
基金代码 016053 016054
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
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7 月 26 日
基金管理人名称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基金托管人名称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《泰康先进材料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》、《泰康
公告依据
先进材料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》等
二、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说明
本基金《基金合同》“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”之“三、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
数量和资产规模”规定:“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后的对应日,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
亿元,基金合同自动终止,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。”
本基金《基金合同》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 2025 年 7 月 26 日。若截至 2025
年 7 月 26 日日终,本基金的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人民币,则将触发上述《基金合同》终止
情形,《基金合同》自动终止。届时,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《基金合
同》的约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,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,特此提示。
三、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
金将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进入清算程序并进行相应的公告披露(基金管理费、基金托管费、
C 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于 2025 年 7 月 27 日起停止计提)。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
律法规、《基金合同》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,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。如进入清算
程序,届时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、赎回、转换、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,基金财产
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,本基金管理人将在履行必要手续后向
投资者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等后续安排。本基金正式进入清算程序前,仍然正常开放赎回
业务,敬请投资者注意上述投资风险,妥善做好投资安排。
等基金法律文件。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(www.tkfunds.com.cn)或客户服务电话
风险提示: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、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,但不
保证基金一定盈利,也不保证最低收益。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。投资有风险,
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、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招募说明书(更新)
等法律文件,并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。
特此公告。
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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